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房屋拆迁前由刘女士寓居应用,房屋中的一间北房由刘女士的祖父建造,刘女士建盖了一间南房,1.99黄金皓月,三间西房则是由刘女士的另一个已经逝世的哥哥建造的。这些屋宇在建盖时均未取得相干审批手续。
分享到: 欢送发表评论我要评论
本报讯(记者 王秋实)男子刘某瞒着妹妹,径自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,被妹妹刘女士诉至法院。昨天记者获悉,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判决撤销了刘某签署的协议。
微博推举 | 本日微博热门(编纂:SN014)哥哥刘某辩称,涉案房屋在1999年3月之前已存在,祖父将房屋赠与给了他,由于妹妹刘女士生涯艰苦,才让她在房屋内“借住”。而拆迁单位称,在他们与刘某签订协议时,刘某持有建房确权表,不批准撤销协议。
宣判后,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。
法院审理后以为,即便祖父真的将房屋赠与给了哥哥刘某,刘某也不是该院内房屋的独一权力人,他独自与拆迁单位签署相关拆迁协议,客观上已经损害了刘女士的正当权利。因而法院裁决确认拆迁协定无效。
刘女士反将哥哥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确认哥哥擅自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。
刘女士说,涉案的五间房屋由他们兄妹的祖父等长辈建造,父母去世时未留遗言,1.89玉兔,两兄妹也不分家,房屋权属始终未明白,据《东方早报》报道。她长期栖身在里面,还盖了其中局部房屋。房屋被列入拆迁范畴后,哥哥刘某瞒着她,单独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弥补协议。刘女士得悉后谢绝搬出房屋,哥哥刘某先将她起诉到法院。法院判决认为刘某并不是房屋的唯一合法权利人,驳回了其诉讼恳求。